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交易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停牌一天,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3 年 6 月 21 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
“ST 宏达”变更为“宏达新材”,证券代码仍为“002211”。
3、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公司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 A 股股票;
2、股票简称: 由“ST 宏达”变更为“宏达新材”;
3、股票代码:仍为“002211”;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2023 年 6 月 21 日;
5、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由 5%变更为 10%。
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宏达新材”变更为“ST 宏达”。
三、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财务报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利安达”)审计,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利安
达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述报告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后,公司已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5 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2023 年 6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
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恢复交易,股票简称将由“ST 宏达”变更为“宏达新材”,股票代码仍为“002211”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五、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