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 宏达 公告编号:2022-071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宏达 股票代码 00221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宏达新材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俊 郭芳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15 号 2703 室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15 号 2703 室
电话 021-64036071 021-64036071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002211sh.com zhengquanbu@002211sh.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98,258,309.19 288,099,279.82 288,099,279.82 -31.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262,965.53 -97,754,513.16 -97,754,513.16 81.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996,016.83 -100,065,688.63 -100,065,688.63 82.02%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7,964,033.15 -83,195,741.05 -83,195,741.05 181.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22 -0.2260 -0.2260 81.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22 -0.2260 -0.2260 81.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61% -13.56% -13.56% -206.75%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04,238,137.29 517,305,210.83 517,305,210.83 -21.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4,764,259.70 53,027,225.23 53,027,225.23 -34.4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前期差错更正:
公司对 2021 年半年报利润表中销售费用的运杂费 1,482,498.19 元,采用追溯重述法,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中正确列
报,该重分类仅对 2021 年半年报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的列报有影响,对 2021 年半年报净利润无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的控制权转移
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
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2021 年半年报,公司发生的销售运杂费属于为了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在货物未交付到客户指定的地点前,货物的风险及控制权并未转移至客户,因此公司发生的销售运杂费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重分类对 2021 半年度利润表的影响为调增营业成本 1,482,498.19 元,调整前的金额为 266,378,443.25 元,调整后
的金额为 267,860,941.44 元;调减销售费用 1,482,498.19 元,调整前的金额为 7,104,926.05 元,调整后的金额为
5,622,427.8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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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33,55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数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伟伦投
资管理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07% 125,735,743 0 冻结 28,325,124
公司
杭州科立企
业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7.96% 34,440,000 0 冻结 34,440,000
企业(有限
合伙)
王玉 境内自然人 1.62% 7,000,000 0
夏重阳 境内自然人 1.16% 5,020,000 0
李山青 境内自然人 0.79% 3,427,900 0
侯辉兰 境内自然人 0.76% 3,266,400 0
龚锦娣 境内自然人 0.53% 2,276,542 0
马驰 境内自然人 0.49% 2,125,625 0
向冬 境内自然人 0.44% 1,912,600 0
毕菱志 境内自然人 0.35% 1,500,0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龚锦娣和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
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重要事项
无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俊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