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宏达 公告编号:2022-062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翥”)就其与专网 通讯业务下游客户江苏弘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弘萃”)买卖 合同纠纷三案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以案涉基础交 易涉嫌经济犯罪为由,裁定驳回上海鸿翥的起诉。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部分客户提起诉讼、仲裁的议案》以及《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维权费用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 海鸿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翥”)、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向其客户就已违约的专网通讯业务合同提起诉 讼、仲裁。
上海鸿翥诉江苏弘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相关三起案件
((2021)沪0112 民初 40202 号、(2021)沪 0112 民初 40204 号、(2021)
沪 0112 民初 40206号)此前已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江苏弘萃就 上述三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2021 年 12 月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江苏弘萃就相关案件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江苏 弘萃不服闵行区人民法院对上述三案件的民事裁定,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2022年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江苏弘萃管辖权 异议的上诉,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1)沪0112
民初40202号之一、(2021)沪0112民初40204号之二、(2021)沪0112民初40206号之二】。裁定书显示江苏弘萃于2022年6月21日以其被上海鸿翥、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作出立案告知单【天公(经)立告字[2022]621号】,决定对该案刑事立案。法院审查后认为,上海鸿翥与江苏弘萃三案【(2021)沪0112民初40202号、(2021)沪0112民初40204号、(2021)沪0112民初40206号】涉及的基础交易有经济犯罪嫌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裁定驳回上海鸿翥的起诉。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如下: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诉讼(仲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万元)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北京富欧航电科技有限公司(以 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富欧 2022 年 2 月
下简称“富欧航电”)与上海观 航电货款4,492,890.60 14日法院执行
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元、逾期付款利息以及保 2,007,978.02
“上海观峰”)于 2020年 7 月 险费5,000 元。公司已上 元,冻结上海
28 签 订 了 《 采 购 合 诉,二审已裁定维持原 观峰四台机器
同 》 , 合 同 编 号 为 判。 设备。近日,
SHGF-CG-FOHD-20200702,合同价 上海市青浦区
款为2,328,870.6元,于2020年 7 人民法院作出
月 7 日 签 订 了 《 采 购 合 执行裁定书,
同 》 , 合 同 编 号 为 裁定拍卖上海
SHGF-CG-FOHD-20200707,合同价 449.289060 否 观峰被查封的
款为 1,601,235 元,于 2020年 四台机器设
8 月 19 日 签 订 了 《 采 购 备。
合 同 》 , 合 同 编 号 为
SHGF-CG-FOHD-20200817,合同价
款为 1,162,785 元。上述三份合
同签订后,富欧航电按合同约定
将货物全部交付给了上海观峰,
并向上海观峰开具了全部货物发
票,截至起诉前,上海观峰共剩
余 4,492,890.6 未支付,富欧航
电于 2021 年 5 月 16 日提起
诉讼,原告为富欧航电,被告为
上海观峰。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暨风险提示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如下,提请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
1、此次法院裁定结果可能导致上海鸿翥应收账款最终无法收回,存货无法足额变现等风险,但公司在2021年年报里已对相关应收账款、存货等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跌价准备。
2、公司正在整理相关资料,准备在法定期限内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认真落实应对此次风险事项的各项措施,妥善处理本次风险事项,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0112民初40202号之二、(2021)沪0112民初40204号之二、(2021)沪0112民初40206号之二】
2、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沪0118执1130号】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