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1 年 2 月 22 日、2 月 23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身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截至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4500万元-6500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0.1041 元/股-0.1503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2020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目前不存在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以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