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82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并经 2019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将持有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珠”)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或“拍卖标的”)以 37,481.94 万元的价格作为拍
卖底价公开拍卖。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将标的股权以 37,481.94 万元的价
格作为拍卖底价公开拍卖,因无人缴纳拍卖保证金,拍卖标的流拍;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将标的股权以资产评估价值的 85%,即 31,859.65 万元的价格作为
拍卖底价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拍卖,因无人缴纳拍卖保证金,拍卖标的再次流拍;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将标的股权以资产评估价值的 70%,即 26,237.36 万
元的价格作为拍卖底价进行了第三次公开拍卖,自然人施纪洪先生于当日参加了拍卖会并最终以 26,237.36 万元的价格拍得了标的股权,之后公司已与施纪洪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11 月 7 日、11 月 8 日、11
月 15 日、11 月 16 日、11 月 23 日、11 月 25 日、12 月 2 日和 12 月 14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关于以
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以及公司发布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2019-075、2019-076、2019-077、2019-079、2019-080)。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施纪洪先生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了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对价的 60%,即 15,742.42 万元(含已缴纳的拍卖保证金 1,000万元)。
2019 年 12 月 27 日,江苏明珠已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过户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并换领了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交易对方施纪洪先生直接持有江苏明珠 100%的股权,公司不再持有江苏明珠股权,江苏明珠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依照《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公司将尽快与施纪洪先生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施纪洪先生应当于股权过户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交易对价的剩余40%款项支付至本公司指定账户。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