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7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连续两
个交易日(2019 年 9 月 10 日、9 月 1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身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
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924,543.14 元,同比下降 93.43%。公司 2019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具体运营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2、处于筹划或审议阶段的重大事项: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关于现金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2019-051、2019-052):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卓睿控股有限公司及标的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以现金
支付方式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截至公告日,除公司回复交易所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近期,除上述第 2 点所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之第 2 点:处于筹划或审议阶段的重大事项),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公司回复交易所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关于公司拟以现金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
意阅读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的风险提示,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目前不存在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以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4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