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4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连续两
个交易日(2019年4月22日、4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身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近期公
司股票发生异动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9年一季度净利润为正且较去年同期变化幅度不超过50%,不存在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有较大差异的情形。公司将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在该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具体经营情况。公司目前不存在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以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