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介绍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伦投资”)与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孜”)于2018年10月31日共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该事项将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等事宜。2018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详见2018年11月1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详见2018年11月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详见2018年11月1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暨股份转让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详见2018年11月3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进展情况
2019年1月2日,上海鸿孜已将第二笔股份转让款3.3亿元支付至浦发银行资金监管账户;同日,上海鸿孜和江苏伟伦双方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协议转让的过户申请文件。
三、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及时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