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023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8年3月30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出。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百祥先生
3、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6日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1,890,242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9.74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1,860,642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3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9,6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9,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0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29,60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06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860,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反对2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9,6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860,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反对2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9,6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860,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反对2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9,6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860,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反对2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9,6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860,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反对2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9,6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865,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4%;反对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027%;反对25,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860,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反对2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9,6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选举何百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1,860,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02.候选人:选举殷恒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1,860,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03.候选人:选举郭宝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1,860,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选举何百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8.02.候选人:选举殷恒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8.03.候选人:选举郭宝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议案9.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选举许良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1,860,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02.候选人:选举顾其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1,860,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选举许良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9.02.候选人:选举顾其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
议案10.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选举王小俊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71,860,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02.候选人:选举黄俊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71,860,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选举王小俊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0股
10.02.候选人:选举黄俊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