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11 股票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8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在《2015 年
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预计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 500 万元至 1500 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2015 年
1~6 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亏损 : 2000 万元 —
2500 万元
盈利 323.64 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1997.51 万元)
二、业绩预告修正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本期公司主营硅橡胶业务与原预期保持正常。本次业绩修正的主
要原因为:
1、原预计的公司转让北京城市之光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的投资收益 1196 万元因未完成股权过户不能按计划在本期确认。
2、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江苏利洪硅材
料有限公司给予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设备折扣 700 万元,相应在本
期增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公司承担的航空航天用“乙基聚硅氧烷”科技项目政府补助
不能在本期确认损益, 长江分公司办理注销缴纳清算税费及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费用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
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
意,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