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3-020
深 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Hyundai Corporation Singapore Pte. Ltd.以贸易纠纷为由向新加坡共和国高等法院提起对Kyen Resources Pte. Ltd.、本公司以及有关方的诉讼。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了委托律师转来的新加坡共和国高等法院对本公司作出的判决,判决的主要内容如下(注:以下为翻译文稿,具体内容以新加坡共和国高等法院作出的判决文书为准):
1、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8,161,553.58美元;
2、就上述款项,公司按照5.33%的年利率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付款日止的利息;
3、公司向原告支付诉讼费用。
注:如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向新加坡共和国高等法院申请上诉。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未获悉存在其他应予以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前述诉讼事项,公司已在前期重整(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11月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中预留了相应偿债股票,如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则经公司重整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公司将按照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予以清偿,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进一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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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