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受让公司前期重整拍卖处置部分非保留资产的第三人以及公司作为案涉关系第三人不服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浙04民初45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原判决”),①受让公司前期重整拍卖处置部分非保留资产的第三人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请求判令撤销原判决,并已获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②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提交了再审申请,请求判令撤销原判决并驳回原判决案件中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2022)浙民申4842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尚待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未获悉存在其他应予以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前期发生且尚未完结的其他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案涉金额累计为229.99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目前,本次涉诉事项尚在诉讼过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
并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2、前述原判决案件所涉及公司之权益(应收账款),已在公司前期重整(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11月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中作为非保留资产之一在京东拍卖平台上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进行了处置并由独立第三人竞得,该项资产权益归于该第三人,公司不再保留该项资产相关权利并已在以前年度进行了相关会计处理。前述原判决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