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 飞马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68.05万元 ~ 401.20 万元 亏损:60,482.00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010元/股 ~ 0.0015 元/股 亏损:0.2876元/股
注:公司根据经批准的重整计划于 2020 年 12 月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
总股本由 1,652,880,386 股增加至 2,661,232,774 股,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为调整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1、公司执行《重整计划》有效化解历史债务包袱,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约 56,712.69 万元,同比下降 97.98%,为公司回归健康发展轨道奠定了良好基础。
2、报告期内,公司重整保留发展的环保新能源业务和供应链管理服务保持稳健发展态势,较好地实现了稳定经营和发展,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深圳中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截至目前,公司重整尚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 飞马”)。公司将在执行完成《重整计划》约定的有关标准事项后及时向深圳中院申请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在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风险警示事宜,后续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