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 飞马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飞马国际”)
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2019年4
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8)、2019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85)、2019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2020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
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2020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2021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年5月12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2021年6月30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以及相关
公告,现就公司前期披露的以及截至目前所了解到的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及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
序 案号 受理机构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本金
判决本公司对飞马国
(2019)粤 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 际(香港)有限公司
03民初2189 深圳市中级 中国信托商业 司、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 金融借款纠纷 897.92 万 未 偿 还 贷 款 本 金
1 人民法院 银行有限公司 美元 897.92 万美元以及部
号 链股份有限公司、黄壮勉 分利息费用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案件前期
序 案号 受理机构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本金
判决结果以及披露情
况详见公司披露的
2018-102、2019-034、
2019-088、2020-083
号公告。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及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尚未获悉其他应
予以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128),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
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
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目前,管理人、公司、重整投资人以及有关方
正积极推进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
2、针对上述涉诉/仲裁事项,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相
应会计处理。截至目前,①公司部分诉讼/仲裁案件收到了法院或仲裁机构送达的判
决书等法律文书,对裁定由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
中院确定后,公司已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相关清偿责任已履行完毕。
②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尚处于未开庭审理、判决或处于上诉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重整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裁定由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
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后,公司将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以预
留股份进行清偿,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造成进一步
不利影响。
3、公司及公司管理人对上述案件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正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
通、协商,并聘请律师团队协助进行应对,争取尽快解决相关事项。后续,公司将
根据上述案件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