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 飞马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1)第 0032 号审计报告确认,2020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81,340,474.51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8,361,140,992.55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32,288,089.83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76,078,035.50 元。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前期受宏观经济环境、“去杠杆”等政策变化,以及公司原控股股东流动性困难导致担保能力大幅下降等的影响,公司的流动性持续紧张,公司资源能源供应链业务开展、拓展受阻,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综合物流和 IT 电子等综合供应链业务保持正常运营实现稳步发展,公司整体经营出现较大波动,并被债权人申请重整。2020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8,281,340,474.51 元,主要是公司重整实现债务重组收益所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剔除重整收益后的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且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 2020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说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充分考虑了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和盈利状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广大投资者的整体利益。
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要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积极重视以分红方式合理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虽然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盈利,但鉴于公司 2020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等的有关规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
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