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 飞马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于股权登记日2020
年12月29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股份不向原股东分配),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0年12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1,652,880,386股增加至2,661,232,774股。
鉴于公司总股本已发生变化,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条款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652,880,386元。 2,661,232,774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52,880,386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61,232,774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二、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以工商部门
最终登记(备案)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