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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4月28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费益昭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及第九节部分。

  本报告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完成营业总收入410.49亿元,实现营业利润-23.98亿元,利润总额-24.00亿元,净利润为-24.3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08
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46.67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为-23.60亿元。

  本报告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421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亏损,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9)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及其摘要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期为1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量与审计机构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2019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以及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更好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高独立董事工作的积极性,并结合地区、行业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10.40万元/年(税前)调整至15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有关提案。同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国文、张革初、晏金发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8年度工作述职。

  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1)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32)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