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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10 深市 飞马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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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关于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6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8-051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自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关于推进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关于申请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以及相关公告。此外,因拟签署重大协议,公司股票已自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关于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及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及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协商、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将无法在原计划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于2018年6月3日、2018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最晚将于2018年7月26日复牌。

    一、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1、本次筹划事项主要交易对方、交易方式和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筹划事项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同时拟进行配套融资。本次筹划事项主要交易对方、交易方式和标的资产情况等,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仍在沟通、协商和论证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推进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3、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审计、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4、本次交易需要的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次交易需履行的内部审批或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以及其他相关方必要的内部审批或备案。本次交易方案确定后,公司及相关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送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相关情况

    (一)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1、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各项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以及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2、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手开展了初步谈判、磋商,并与交易对手方签署了交易框架/意向协议,目前正就交易方案作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

    3、公司按照相关规则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开展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与各方加快相关工作进度。

  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在停牌期间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积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延期复牌原因、预计复牌时间及后续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和有关各方对涉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量较大,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及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协商、论证和完善,预计难以按原计划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公司于2018年6月3日、2018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最晚将于2018年7月26日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三、相关承诺

    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复牌。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