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7-047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由兴业信托向本公司提供期限为24个月、本金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的信托贷款。
2、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信托贷款在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信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兴业信托信托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3月18日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26层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
兴业信托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信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本信托贷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用途为用于公司补充日常运营资金及认购保障基金的专项资金。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托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公司融资结构安排,有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更好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五、备查文件
《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CIIT[2017]0699XTDK)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