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6-09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受让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飞马”)与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1、根据东莞市城市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东莞飞马拟就黄江华南塑胶城(黄江塑胶物流园)所属地块与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相关税费)的对价受让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前,该地块基本情况如下:
1、地块位置:东莞市黄江镇
2、土地用途:仓储用地
3、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该地块的土地用途将由仓储用途变更为商业、居住等用途。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人: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1、机构类型:东莞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2、地 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
(二)受让人: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462913349;
2、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 所:东莞市黄江镇华南塑胶城B区201-205号;
4、法人代表:黄固喜;
5、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6、成立日期:2003年 01月 16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销售: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表仪器、通信设备、电子元器 件、钢材、矿产品(国家限制项目除外)、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百货、橡塑制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棉花收购)、鞋帽、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及其他木制品、珠 宝首饰;普通货运;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信息咨询及相关计算机网络 技术开发;投资开办塑胶城市场;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股权结构: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出让人: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
3、出让宗地编号:441918011007GB00005至441918011007GB00010
4、出让宗地位置:东莞市黄江镇黄牛埔村
5、宗地总面积:约为13.60万平方米
6、宗地用途:商业、居住等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40-70年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19亿元
9、受让人同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价款。
10、受让人按合同约定付清该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该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经常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黄江华南塑胶城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后续新的发展计划尚未确定。
3、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