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24-057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2 月 23 日 15: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时 间 为 2024 年12月23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23号公司一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颂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53名,代表股份数量55,325,82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7.7979%。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5名,代表股份数量54,983,77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7.626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8名,代表股份数量342,05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9%。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以通讯方
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张颂明先生、陈钢先生、肖林女士、吴小满先
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为二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序号 议案 同意票数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总数比例
1.01 选举张颂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5,066,514 99.5313% 通过
1.02 选举陈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5,105,896 99.6025% 通过
1.03 选举肖林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5,045,703 99.4937% 通过
1.04 选举吴小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5,105,896 99.6025%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序号 议案 同意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01 选举张颂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2,743 24.1903%
1.02 选举陈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2,125 35.7038%
1.03 选举肖林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1,932 18.1061%
1.04 选举吴小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2,125 35.703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张宪民先生、黄建水先生、陆正华女士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为二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计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序号 议案 同意票数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总数比例
2.01 选举张宪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5,006,311 99.4225% 通过
2.02 选举黄建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5,006,302 99.4225% 通过
2.03 选举陆正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5,006,303 99.4225%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序号 议案 同意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2.01 选举张宪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540 6.5897%
2.02 选举黄建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531 6.5870%
2.03 选举陆正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532 6.587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谢蔚女士、黄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与梁殿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序号 议案 同意票数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总数比例
3.01 选举谢蔚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5,006,306 99.4225% 通过
3.02 选举黄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5,006,308 99.4225%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陈翊律师、黄素欣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