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22-020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述
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近日拟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计划在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1亿瓶健力宝饮品生产项目”,项目一期投资约5,000万元。
本次项目投资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已于2022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介绍
(一)协议对方名称: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三)关联关系: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协议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年产1亿瓶健力宝饮品生产项目。
(二)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一期总投资约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500万元,流动资金1,5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原有车间改造、综合楼改造、易拉罐生产线、玻璃瓶生产线等。
(三)建设期限: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项目必须在2022年10月30日开工建设,到2023年10月30日完工,并投入生产。
(四)项目用地
1、乙方拟与甲方辖区已落地企业昌吉市阿比德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利用其现有厂区进行生产场所改造、新建生产线,具体合作方式由乙方与昌吉市阿比德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自行约定。
2、项目建设必须符合高新区规划。
(五)供地方式与价格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宗地内地下资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设施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乙方同意甲方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在不损害乙方正当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线穿越该宗地。
2、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等的最终租赁价格或出让价格由乙方与昌吉市阿比德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自行约定。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在乙方项目开工之前,建设期的临时用电用水由甲方职能部门协调就近接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项目竣工投产之前所需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方配套完善,建设至邻近的道路(专用管线除外)。
2、甲方支持乙方享受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昌吉市和高新区现行有关投资及产业优惠政策;甲方协助乙方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并监督各部门具体实施。
3、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的建设进行监管并监督乙方如实、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
4、甲方为乙方保障600吨/日自来水用量。
5、甲方将天然气管道建设至乙方项目邻近道路,供乙方生产使用。甲方保证项目建设开工前、施工中、完工后的正常用水、用电等基础民生服务、良好营商环境服务。
6、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项目建设所需土地、厂区租用补偿工作。为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甲方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前期立项、申报、选址、土地使用许可证的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租赁使用等手续,协助办理消防、环保等基建前期手续建设协调等与地方政府各有关单位对接工作,在乙方施工手续不健全的情况下,可以开工建设,边建设边申报,确保工程早日完工。
7、甲方在乙方项目开工前、施工中、完工后及投产经营期间,派专人实行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甲方所在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本协议约定权利义务由乙方与新注册项目公司共同履行。
2、乙方新注册公司税务登记手续以及项目投产后单独设立的销售公司,必须注册在昌吉高新区并在高新区缴纳税收。项目建设期间,乙方确定的施工方必须在甲方税务部门开具完税票据并缴纳税收。
3、项目建设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建设部门的现场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安全和环境影响“三同时”制度(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乙方实施项目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排放标准,安全和消防、环保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否则,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工程项目完工并正式达产后,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投资规模验收申请,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及内容等进行验收,甲方应至迟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申请后90日内完成项目验收。乙方符合甲方及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昌吉市相关扶持政策并完成合同所确定的义务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资金补助或奖励。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在取得建设项目批准书和开工建设所有行政许可后,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内及时开工建设。
3、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调整导致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不视为违约,但甲方不得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乙方的信赖利益。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协议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1、本协议作为乙方办理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乙方可凭协议书向有关部门办理乙方注册、登记、项目审批和选址、用地预审等手续。
2、本协议签订后,如与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所涉及内容经双方商议后,予以相应调整。
3、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拟通过此次投资来进一步拓展下游代加工业务,完善公司的产业链条,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二)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有设备作价投入。
(三)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拟新设立公司主要进行健力宝饮品的生产,存在客户单一的风险;如该订单出现变动,则会造成项目延期或终止。公司具备为下游客户提供整线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能力,与国内知名饮料和日化企业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如订单出现变动,公司将充分运用现有的市场基础,积极拓展寻找新的合作项目,保障和提升新设立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此外,本项目在实施前需向属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租赁使用手续、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终止的风险。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和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也会对项目进展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但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项目投资协议书》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