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22-015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 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142188882。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142188882。
(新增)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趋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为你而转”
势,大力推进中国食品饮料包装机械产业的发 为企业精神,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液态产品包展,实现资产保值和增值,并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装装备全面解决方案的综合提供商,安全、高效
法权益,使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地实现客户价值的完美传递,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推动液态产品包装装备的发展做出贡
献。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无纸化簿记股票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利。 等权利。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 计划;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
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 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任何担保; 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最近十二个月)担
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三十的担保;
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对象提供的担保;
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
(新增)第四十三条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
的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但
不限于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
和财务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履行股东大会审议
程序。
发生的交易达到符合以下标准,且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的,
可免于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一)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
元;
(二)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修订前 修订后
五百万元。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
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 (一)董事人数不足五人;
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
……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四十六条 除董事会特别指定外,公司股
为:广州市或者董事会认为可以便于股东参加会 东大会在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认为可以便于股
议的其他地点。 东参加会议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五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第四十七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有效的前提下,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地 有效的前提下,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 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 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
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
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时,应当在股东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时,应当在股东
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方式的表决时间 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方式的表决时间
及表决程序。 及表决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