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18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参与合肥市城市发展建设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参与合肥市城市发展建设基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司拟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合肥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资本”)、合肥建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投资”)及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翔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合肥市城市发展建设基金——合肥建投城更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城更一号基金”)。城更一号基金总规模为 10 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 亿元。
本次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公司名称:合肥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RUH75Y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 22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宏卓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建投资本系建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备案情况: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码:P1033786)。
关联关系及其它利益关系说明:公司与建投资本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资信状况:建投资本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合作方
1、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90122917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 229 号
法定代表人:雍凤山
注册资本:1,329,8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经营;参与土地的储备、整理和熟化工作;整合城市资源,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 ;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利;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房屋租赁。(涉及许可证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建投集团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及其它利益关系说明:公司与建投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2、合肥建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UGWL57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新站工业物流园内 A 组团 E 区宿舍楼 15 幢 604、
605 室
法定代表人:王前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建新投资系建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及其它利益关系说明:公司与建新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3、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60811593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 229 号
法定代表人:郭兆志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建翔投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及其它利益关系说明:公司与建翔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合肥建投城更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4、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5、基金管理人:合肥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万元)
1 合肥建投资本管理有限 100 0.1% 普通合伙人
公司 (GP)
2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 39,900 39.9% 有限合伙人
(集团)有限公司 (LP)
3 合肥建新投资有限公司 30,000 30% 有限合伙人
(LP)
4 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20% 有限合伙人
(LP)
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 10,000 10% 有限合伙人
公司 (LP)
合计 100,000 100% -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管理人:合肥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合伙期限:基金的合伙期限(即基金的存续期)为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
10 年,其中投资期 8 年,退出期 2 年。基金存续期届满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可适当延长期限;
3、投资范围:城市更新(含城中村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4、投资决策: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基金决策最高机构,负责决策项目投资、退出等;
5、投资退出:投资项目到期后,除按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继续持有项目外,项目应按照投资的相关文件实现退出。根据项目运营情况和盈利要求不同,基金投资项目可通过股东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
6、管理费:基金在存续期每年按照已投未退出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 0.5%向
基金管理人支付基金管理费;
7、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的单个项目退出时,基金管理人在扣除基金承担的相关费用后,首先向合伙人返还出资成本,其余收回资金原则上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基金清算时的基金财产,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城市更新业务目前系公司主要的战
略方向之一,公司参与城更一号基金有利于深化公司的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城更一号基金事项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预期经营目标的达成、投资本金及收益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基金合伙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