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904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20,1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12,16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5月1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14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增加数量(股)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827,252 0.26% 496,351 1,323,603 0.26%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319,272,748 99.74% 191,563,649 510,836,397 99.74%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320,100,000 100% 192,060,000 512,160,000 1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12,160,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833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1103室
咨询联系人:田峰、胡远航
咨询电话:0551-62661906
传真电话:0551-62661906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