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概述
2018 年 6 月 28 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
在编制周资金计划对公司银行账户进行查询时,发现公司在中信银行乌鲁木齐青年路支行的一般户、兴业银行乌鲁木齐红旗路支行的基本户被冻结。经进一步核查,了解到:一般户被冻结的原因为公司与北京三兴汇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和青海汇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因履行双方签订的《技术合作开发合同》发生纠纷,相关案件已分别于 2018 年 9 月、2019年 3 月结案,对应的银行账户已经解封;基本户被冻结时,公司与基本户所在行联系,了解到与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融金”)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区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件有关,公司通过海淀区法院的官网“海淀法院网”查询,未找到相关案件信息,也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2018 年 7 月 31 日,公司在舆情监测过程中发现安投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投融”)先后在其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其中涉及与中安融金借款纠纷相关信
息。公司及时进行了自查、并向相关方核实相关情况,于 2018 年 8 月 2 日披露了自查结
果及与安投融、公司原董事长秦勇、海淀区法院等联系核实的情况。
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收到海淀区法院签发的案号分别为(2017)京 0108 民初
49984 号(简称“案件一”)、(2018)京 0108 民初 7881 号(简称“案件二”)的相
关法律文书,中安融金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公司,两案诉讼标的金额合计 5,177.66万元。其中:案件一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和违约金合计 2,806.37 万元;案件二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和违约金合计 2,371.29 万元。
其后,公司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应诉,并就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了及时披露。
中安融金案件对应冻结的公司银行账户于 2019 年 6 月底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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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 月底,公司部分账户再次因中安融金案件被冻结。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
到海淀区法院关于案件一的《民事裁定书》,以“涉案资金来源于案外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得,并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由驳回中安融金的起诉。经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公司认为一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认定的事实存在重大遗漏。为此,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并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收到北京一中院(2020)京 01 民终 363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上述
民事裁定,并指令海淀区法院继续审理。
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收到海淀区法院关于案件二的《民事裁定书》,因原告中安
融金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裁定本案按中安融金撤回起诉处理。2020年 8 月初,公司查询到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公司根据上述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如下: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及编号 公告编号 披露媒体
2018 年 6 月 30 日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暨相关事项落实情况的 2018-058
公告
2018 年 8 月 2 日 关于舆情相关事项的自查情况公告 2018-063
2018 年 8 月 16 日 关于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 2018-066
2018 年 9 月 10 日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18-078
2019 年 7 月 3 日 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2019-060
2019 年 7 月 30 日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19-074 《证券时报》
2019 年 8 月 21 日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19-079 《中国证券
报》、巨潮资讯
2019 年 8 月 29 日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19-081 网
2019 年 8 月 31 日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19-087 (www.cninfo.
2019 年 9 月 21 日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19-089 com.cn)
2019 年 12 月 26 日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19-119
2020 年 1 月 4 日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20-001
2020 年 5 月 30 日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20-034
2020 年 7 月 3 日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20-044
2020 年 8 月 5 日 关于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2020-049
二、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20 年 8 月 31 日海淀区法院签发关于案件一的《传票》(经重新立案,案件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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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020)京 0108 民初 27067 号),定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上午开庭。开庭后,因中
安融金更换了代理律师,新的代理律师对案件情况不熟悉、未能当庭提交质证意见,海淀区法院将另行确定开庭时间。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收到海淀区法院根据中安融金因为案件一请求查封公司和创
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秦勇名下相应财产作出的《民事裁定书》。经查询,海淀区法院根据该裁定书,冻结了公司在兴业银行开立的账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已就中安融金案件足额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积极应诉,争取对公司最有利的结果。
2.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