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ST准油 公告编号:2019-046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第四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德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4人,代表股份
61,365,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65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57,975,8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239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3,389,5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72%。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9人,代表股份3,429,5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67%。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3,389,5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72%。
公司董事长孙德安,副董事长李岩,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吕占民、独立董事朱明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万亚娟、朱子立、张扬和独立董事李阳通过电话会议接入方式参加,独立董事汤洋因在国外出差无法参加;监事会主席佐军、监事赵树芝、艾克拜尔买买提出席了现场会议,监事宋美璇、宋凌霄通过电话会议接入方式参加;总经理简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超,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杨宏利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朱明、顾玉荣、王京伟进行了述职。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大千、汤士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53,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0%;反对211,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0%;弃权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266%;反对211,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728%;弃权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53,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0%;反对211,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0%;弃权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266%;反对211,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728%;弃权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53,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0%;反对211,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0%;弃权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266%;反对211,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728%;弃权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53,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0%;反对211,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272%;反对211,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7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53,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0%;反对211,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0%;弃权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266%;反对211,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728%;弃权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53,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0%;反对211,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272%;反对211,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7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53,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0%;反对211,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0%;弃权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266%;反对211,70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728%;弃权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融资并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53,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0%;反对211,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266%;反对211,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15,4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2379%;反对211,7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76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272%;反对211,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7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大千、汤士永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