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ST准油 公告编号:201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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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2018年4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5,000万元—-4,0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其他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200万元~-600万元 盈利:4,347.25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2018年5月24日,公司与乌鲁木齐市沪新小额贷款股份分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新小贷”)签署了《<担保函>之解除协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签署<担保函>之解除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2018年5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新02民初33号和(2017)新02民初34号判决,并准许沪新小贷撤回起诉,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2018年6月13日,公司收到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新02民初33、3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公司相关财产的冻结、查封和扣押措施,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沪新小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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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涉公司财产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至此,该重大诉讼已完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情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计提2,603万元预计负债的相关给付或赔偿义务已全部解除,公司将上述预计负债2,603万元全部转回、计入营业外收入,净利润因此增加2,603万元。
2、报告期内,国际原油价格持续稳定在60美元/桶以上,行业展现出良好的复苏态势,公司抓住时机、积极开拓市场,工作量和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同时公司继续严控成本支出、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相比,亏损有所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关于近期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宜,公司已于2018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暨相关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其中因与北京三兴汇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和青海汇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就履行双方签订的《技术合作开发合同》发生纠纷、公司在中信银行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事宜,鉴于公司已与对方达成和解,对公司本报告期业绩不构成影响。公司在兴业银行账户被冻结事宜,公司于2018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中对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由于公司至今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判断其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考虑该因素的影响。待相关事项落实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相应进行会计处理(如需)。
3、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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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