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
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
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
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
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总共 909.6 万份,可行权期限自 2022 年 9 月 15 日至 2023
年 9 月 14 日止,截至可行权期限届满之日,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数
量总共 909.6 万份,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
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注销进展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
股票期权的申请。2023年10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程序合法、有
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
响,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