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206 深市 海 利 得


首页 公告 海利得: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

海利得: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2

海利得: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2-06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完成了《浙江海利得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的
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8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5、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1 年 9月 15 日分别完成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7、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22
年 6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8、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2 年 8 月 15 日(星期一)。

    3、授予人数:69 人

    4、行权价格:6.11 元/份。

    5、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授予计                                获授的预留  占本次预留授  占目前总股
  划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  予股票期权总  本的比例
                                      量(万份)  量的比例

 预留股  张竞、魏静聪  高级管理人员      5.28        1.49%        0.004%

 票期权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67 人)    349.62      98.51%        0.29%

                    合计                354.90      100.00%      0.2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时间安排: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行权条件。

    预留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0%;

      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行权的上一年度考核达标。个人绩效考核要求详见《考核办法》。如激励对象未达到当期行权条件,则当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收回并注销。

  三、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海利 JLC6

  2、期权代码:037281

    3、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 354.90 万份,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共 69 人。上述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示内容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预留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激励成本测算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
 计算。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对本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成本进行了测 算。以授予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354.9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进行了测算, 形成的股权激励成本为582.77万元。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月平均摊销。由本计 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