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2-04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 日 9:15
至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利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 人,代表公司股份 563,628,80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0847%。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408,184,77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374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55,444,027 股 ,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12.7098%。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56,444,0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791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臻、黄金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方式)
1.01 选举高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63,628,8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44,0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高利民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高王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63,628,8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44,0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高王伟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姚峻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63,628,8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44,0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姚峻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朱文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63,628,8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44,0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朱文祥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方式)
2.01 选举孟繁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63,628,8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44,0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孟繁锋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邵毅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63,628,8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44,0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邵毅平女士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王玉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63,628,8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44,0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王玉萍女士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熊初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63,628,8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44,0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熊初珍女士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钱小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63,628,8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44,0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钱小红女士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560,794,9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972%;反对股数为 2,833,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3,610,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1886%;反对2,833,8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81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利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