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 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第 七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8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高利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相关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现塑胶厂区原地板事业部相关资产按账面净值117,339,453.77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地板公司。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地板业务两次资产划转事项累计金额232,094,972.27元,为充分尊重和发挥股东意见建议,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
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平衡先生、黄卫书先生任期即将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独立董事之前,平衡先生、黄卫书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
根据《公司法》、《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王玉萍女士、邵毅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玉萍女士当选后将接任原黄卫书先生担任的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邵毅平女士当选后将接任原平衡先生担任的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4)
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21年2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05)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