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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06 深市 海 利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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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5

海利得: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独立董事的辞职情况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平衡先生、黄卫书先生均于2015年3月起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一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平衡先生、黄卫书先生任期即将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平衡先生、黄卫书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独立董事之前,平衡先生、黄卫书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衡先生、黄卫书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平衡先生、黄卫书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平衡先生、黄卫书先生两位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王玉萍女士、邵毅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玉萍女士当选后将接任原黄卫书先生担任的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邵毅平女士当选后将接任原平衡先生担任的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王玉萍女士、邵毅平女士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王玉萍女士、邵毅平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玉萍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机械厂助理工程师,中日合资北京中丽化纤机械有限公司、北京中丽制机化纤工程技术公司部长、高级工程师,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秘书长、副会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发展部副主任。现兼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特邀副理事长,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化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特骋专家委员,新材料与产业技术北京研究院顾问。现任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江苏新视界先进功能纤维
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主任。2011 年 6 月-2015 年 2 月年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王玉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邵毅平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 年生,厦门大学硕士研
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研究生导师。历任杭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财经学院教授,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校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现任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财经大学教授,硕
士研究生导师。2007 年 5 月-2013 年 5 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巴士在线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邵毅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邵毅平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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