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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06 深市 海 利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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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9-03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2019年4月29日

    其中:交易系统:2019年4月29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19年4月28日下午15:00至4月29日下午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高王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6人,代表股份507,283,812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1.4777%。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481,874,911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9.400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25,408,901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0775%。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5人,代表公司股份93,114,8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13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金、赵航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507,277,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股数为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3,108,7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34%;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507,277,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股数为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3,108,7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34%;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62%;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3%。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507,277,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股数为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3,108,7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34%;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62%;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3%。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507,277,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股数为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3,108,7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34%;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62%;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3%。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507,278,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股数为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3,109,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38%;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507,277,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股数为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3,108,7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34%;
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62%;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3%。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507,277,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股数为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3,108,7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34%;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62%;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3%。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507,278,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股数为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3,109,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38%;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507,278,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股数为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3,109,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38%;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生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507,278,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89%;反对股数为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3,109,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38%;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三、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作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利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