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8-07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高利民及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8年9月18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2,000万元。
2018年11月0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高利民先生的告知函,告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高王伟先生自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11月01日,共增持公司股份5,092,758股(占公司总股本0.42%),增持金额1,999.24万元(不包含交易费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自2018年9月18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2,00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占公司总股金额(人民币
增持人 增持时间 股数(股)
本比例 万元)
高王伟 2018年9月18日 1,521,008 0.12% 611.91
高王伟 2018年10月26日 1,210,750 0.10% 463.09
高王伟 2018年10月29日 750,000 0.06% 287.09
高王伟 2018年10月31日 971,000 0.08% 383.22
高王伟 2018年11月1日 640,000 0.05% 253.93
合计 5,092,758 0.42% 1,999.24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8,510,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8%;本次增持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3,603,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0%。具体如下:
控股股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东及其
一致行增持前持股数量 增持后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动人姓 (股) (股)
名
高利民 213,187,500 17.43% 213,187,500 17.43%
高王伟 113,535,737 9.28% 118,628,495 9.70%
高宇 71,787,500 5.87% 71,787,500 5.87%
合计 398,510,737 32.58% 403,603,495 33.00%
3、关于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的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了增持公司股份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了增持计划,且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办法》规定的条件,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