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已经2018年9月26日召开的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12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在回购期限内,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权激励份额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出于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正当利益之目的,同时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在当前股价跌幅较大,企业价值被严重低估的情形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12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本次回购事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12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6.00元/股(含6.00元/股)。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五、回购股份的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2)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于1,666.67万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36%。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
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用途、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5、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人民币10,000万元至3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38,395.1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6,167.07万元。2017年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高利民,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
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十一、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人民币10,000万元至30,000万元、回购A股股
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6.00元/股的条件下: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等,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
(1)按此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30,000万元测算,假设本次回购5,000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09%,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
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09,524,849 25.31 359,524,849 29.4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13,503,796 74.69 863,503,796 70.60
总股本 1,223,028,645 100.00 1,223,028,645 100.00
(2)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限额10,000万元测算,假设本次回购1,666.67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6%,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按此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30,000万元测算,假设本次回购5,000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09%,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
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09,524,849 25.31 309,524,849 26.3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13,503,796 74.69 863,503,796 73.61
总股本 1,223,028,645 100.00 1,173,028,645 100.00
(2)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限额10,000万元测算,假设本次回购1,666.67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6%,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09,524,849 25.31 309,524,849 25.6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13,503,796 74.69 896,837,129 74.34
总股本 1,223,028,645 100.00 1,206,361,978 100.00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
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预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说明。
经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以
上的股东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减持情况如下:
日期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2018年3月12日 集中竞价 3,795,300 0.31%
2018年3月13日 集中竞价 1,862,500 0.15%
2018年5月28日 大宗交易 7,370,000 0.60%
2018年6月1日 大宗交易 15,000,000 1.23%
2018年6月1日 大宗交易 1,300,000 0.11%
2018年6月6日 大宗交易 790,000 0.06%
2018年7月26日至7月31日 集中竞价 2,801,700 0.23%
合计 32,919,50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