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7-05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17年7月28日完成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年6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7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3、2017年7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2017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
2、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7.16元
3、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本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263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关键管理人员和关键业务人员,共计263人,授予2347万份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 占授予股 占目前总
授予计划 类别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 票期权总 股本的比
量(万份) 数的比例 例
葛骏敏 董事、副总 50.00 1.82% 0.04%
经理
姚峻 董事、副总 50.00 1.82% 0.04%
经理
副总经理、
吕佩芬 财务负责 50.00 1.82% 0.04%
人、董事会
董事、高级 秘书
管理人员 姚桂松 副总经理 50.00 1.82% 0.04%
首次授予 王国松 副总经理 50.00 1.82% 0.04%
股票期权
马鹏程 副总经理 50.00 1.82% 0.04%
章林 副总经理 50.00 1.82% 0.04%
沈玉华 副总经理 50.00 1.82% 0.04%
彭皓 副总经理 50.00 1.82% 0.04%
薛永峰 副总经理 50.00 1.82% 0.04%
关键技术人员、关键管理人员和关键业 1,847.00 67.19% 1.52%
务人员(共253名)
合计 2,347.00 85.38% 1.93%
4、股票来源: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5、行权安排:自本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按
30%、30%、40%的行权比例分批逐年行权。
三、2017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海利JLC3
2、期权代码:037740
3、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2347万份,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关键管理人员和关键业务人员,共计263
人。上述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示内容一致。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