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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06 深市 海 利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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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关于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02-12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5-00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2月10日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利得”)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依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价值分析报告》,需要计提33,255,100元的资产减值准备,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13年1月22日,公司与广西地博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地博矿业”)、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鑫鑫投资”)、孙文忠(为地博矿业实际控制人)及施琴芳(为地博矿业实际控制人之配偶)签署了增资地博矿业的相关协议(简称“协议”)。公司以人民币9,828万元,认购地博矿业新增股份1,300万股,占总股本的11.3%,每股认购价格为7.56元,该项投资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年7月,公司发现地博矿业、鑫鑫投资、孙文忠及施琴芳等在协议中向公司所作承诺和保证不实,因此各方于2014年7月10日签订《确认书》,确认应向海利得支付所缴纳的全额认购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由于地博矿业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公司为维护自身及全体股民的合法权益,于2014年8月13日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并于2014年9月11日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4-057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9月13日的《证券时报》。
    鉴于地博矿业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公司拥有的地博矿业股权价值已经出现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公司对其持有的
地博矿业11.30%的股权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为此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西地博公司11.30%股权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价值分析,并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价值分析情况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价值分析报告》(坤元评咨[2015]5号),截至2014年12月31日,在本报告所揭示的价值分析假设基础上,海利得公司持有广西地博公司11.30%股权在2014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为65,024,900.00元
(大写:陆仟伍佰零贰万肆仟玖佰元人民币)。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结果,公司将依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价值分析报告》计提33,255,100元的资产减值准备,这将相应减少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价值分析报告》,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价值分析人员无法对本次价值分析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所以本次价值分析结论是在受到一定限制条件下形成的专业意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也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2、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说明如下:
    1、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2、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说明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