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2-02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土地竞拍情况概述
201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土
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公司参与竞买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海市路与安江路交
叉口10-17一宗地块,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土地款,用于灯箱广告材料基地的建设。
鉴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土地使用权竞拍事项属于临时性商业秘
密,且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
事项》的规定,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本次董事会该项会议决议。
2012年5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公司参与了浙江省海
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拍事宜,成功竞得编号为“海土字12029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海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上述地块的《成交
确认书》。按照相关约定,双方近日将签订《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竞拍土地的基本情况
成交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位置: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海市路与安江路交叉口10-17一宗地块,
北临安江路、西临海市路、东临采宝路、南临听潮路
2、出让面积:151851平方米
3、用地性质及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4、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2;建筑密度:≤50%
5、土地用途:灯箱广告材料基地的建设
6、成交总价及资金来源:人民币3530万元,自有资金
7、支付时间:合同签订之后60日内付清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土地使用权的成功竞得,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主业发展空间,提升公司
灯箱广告材料的产业发展布局,切实解决公司快速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推动
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