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1-00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于2011年2月1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2月10日下午14:
00在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高利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参加
会议的董事为:高利民先生、黄卫书先生、孟宏亮先生、宋祖英女士,董事黄立新先生因
出差委托董事高利民先生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沈福荣先生、张旭先生,独立董事郑植艺
先生、邵毅平女士因出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沈福荣先生、张旭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会秘书吕佩芬女士,公司监事熊初珍女士、钱培华女士、陆瑛娜女士,高王伟先生、葛
骏敏先生、马鹏程先生、张新觉女士、吴玲芳女士、施莉莎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具体内容:鉴于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大、为了更好的吸引高端人才,增强企业的研发
能力,有效提升企业形象,充分用足用好政府的政策资源,公司决定参与竞买浙江省海
宁市市区钱江路北侧、新庄农贸市场西侧一宗地块,用于建设公司总部大楼项目,具体
情况如下:
1、出让方名称和地址:
出让方名称: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 203 号。
2、标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土地位置: 市区钱江路北侧、新庄农贸市场西侧;出让面积:15826 平方米;用地
性质:商办用地;容积率:2.2-2.7;建筑密度:不大于 30%;绿化率:不少于 25%;出让
年限:40 年。起始价:391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该地块的竞拍,并由经营层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 号:
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事项》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本次董事
会会议决议中有关土地使用权竞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