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09-02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2009年6月22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6月29日上
午9:30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有:高利民先生、黄卫书先生、黄立新先生、宋祖英女士、
袁强先生、孟宏亮先生、顾弘先生,独立董事沈福荣先生、郑植艺先生、张旭先生、邵
毅平女士。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杭州购买写字楼用于设
立公司办事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鉴于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考虑近期在杭州设立办
事机构,以更有利于开展对外联系和引进人才,因此需要购买合适的写字楼,并授权公
司总经理班子在总金额2500万元以内全权办理此次购买房产的具体事宜。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