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3-01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30,949,697.03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2,428,892.25 元。
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严格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经营发展规划、项目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下拟订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