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2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情况
1.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85,843,2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858,432.28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3.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5.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5,843,2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 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1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郭静 姜丽丽
咨询电话(传真): 0991-3325685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