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3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相关内容,现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净利润 497,888,757.79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89,520,076.21 元,扣除 2020 年度内已分配利润 57,941,100.96元和提取的盈余公积 13,433,021.97 元后,母公司口径截止 2020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516,034,711.07 元,低于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1,987,641,700.57 元)。因此,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16,034,711.07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1,931,370,0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7,597,951.12元,占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3.90%;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现金红利派发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448,436,759.95 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
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
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