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封卷稿)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54,000,000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日期:2008年1月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214,000,000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的承诺:控股股东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其他股东大连华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
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封卷稿)签署日期:2007年12月12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5,400万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21,400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其他股东大连华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大连市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持有的大连华成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的股权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2条关于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
份的规定进行锁定,郭永胜、许振新、陈历辉、周星、张伟善、王顺利、查浩、
姜君东、夏玉学、付前进、王波、刘宝惜、王晓刚等13名持有大连华成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股权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一年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转让其持有华成投资的股权。另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华成投资股权总额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华成投资的股权。
3、公司在1999年7月成立时,大重集团投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3,409.18万元,
该投入的土地使用权一直没有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为夯实公司资产,经公司和大
重集团协商,公司与大重集团于2006年11月27日签署《关于以货币置换土地使用
权的协议书》,大重集团以现金3,409.18万元置换公司账面等额的土地使用权。
2007年1月,公司与重工·起重集团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重工·起
重集团租赁目前生产经营用土地,并已经取得土地租赁的他项权证。
4、截止2007年9月30日,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为5,325.26万元。根据公司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公司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股
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5、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因素:
(1)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废钢、钼铁、生铁、微铬、铬矿砂等,
近三年一期,原材料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50%左右,原材料价格每上涨1%,公
司的营业成本上涨约0.50%。公司按照“原材料价格+产品加工费”的定价原则来
确定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定价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虽然可以通过调整产品价格转移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但由于公司原材料
价格与产品价格变动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且在变动幅度上也存在一定
差异,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会对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
(2)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发电设备制造业、造船业、机械设备制造
业等重大装备制造业。由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以及公司自身生产能力有限,
公司销售客户相对集中。近三年一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额占公司销售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9%、79.98%、64.29%和57.31%,虽然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比
例逐年下降,但销售集中度仍然较高。若主要客户因国家宏观调控、行业景气周
期的波动等因素导致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产品销售及正
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一定销售客户集中的风险。
(3)近三年一期,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35%、
17.68%、25.25%、19.71%;关联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08%、19.41%、
23.87%、15.16%。尽管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但公司的关联
交易仍有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件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3]96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件产品增值税先征
后退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0号),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享有“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35%”的税收优惠政
策。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模具和数控机床企业取得的增值
税返还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5]33号),自2004年1月1日起,公
司取得的增值税返还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近三年一期,公司实际收到的增值税
返还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4.79%、8.09%、11.57%、12.05%,如果上述税
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5)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80%的股份,按
发行5,400万股计算,发行完成后仍将持有发行人59.81%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
大重集团可凭借其控股地位,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决定公司董事会多数人选和公司
的经营决策,因此其他股东有可能面临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操纵公司经营活动的风险。
(6)本次发行将大幅度增加公司的净资产,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期
内无法产生利润。因此,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在短期内将可能低于净资产的增
长速度,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用语
发行人、公司、华锐
铸钢或股份公司
指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大重集团、主发起人、
控股股东
指 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大重铸钢 指 大连重工铸钢有限公司
华成投资 指 大连华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资公司 指 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重工·起重集团 指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华锐曲轴 指 大连华锐船用曲轴有限公司
华锐数控 指 大连华锐重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华锐冶金 指 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大起集团 指 大连大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锐特种 指 大连华锐重工特种备件制造有限公司
大重成套 指 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大连华锐 指 大连华锐股份有限公司
重环环保 指 大连重环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大起公司 指 大连大起有限责任公司
大起嘉益 指 大连大起嘉益港口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华锐风电 指 华锐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华锐国贸 指 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大重安装 指 大连大重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一重 指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二重 指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上重 指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沈重 指 北方重工沈阳重型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斗山重工 指 韩国斗山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奥钢联 指 奥钢联铸造林茨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 指 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主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发行人律师 指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 指 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5,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连市国资委 指 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近三年一期、报告期 指 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1-9月
行业用语
ISO 9001:2000质量管
理体系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关于质量管理系列化标准之
一,主要适用于工业企业
船级社 指 从事船舶检验的机构。船级社主要业务是对新造船舶
进行技术检验,合格者给予船舶的各项安全设施并授
给相应证书;根据检验业务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技术
规范和标准
热加工 指 热加工是相对于冷加工而言的,一般是在较高的温度
下将金属软化或熔化处理后再冷却至常温的成形技术
超临界、超超临界 指 超临界和超超临界指的是锅炉内工质的压力状态。锅
炉内的工质都是水, 水与蒸汽的临界参数为
22.115MPa、374.15℃,炉内工质压力高于这个压力就
是超临界,;炉内蒸汽温度不低于593℃或蒸汽压力不
低于31Mpa被称为超超临界
呋喃树脂砂铸造 指 通过呋喃树脂(用于铸造砂芯的粘结剂)反应,把树
脂固化剂填料混合、固化、脱模成型的铸造技术,是
目前国际先进的铸造技术之一
LF炉、ASEA—SKF炉 指 各种类型的钢包精炼炉
VD、RH、VOD炉 指 各种类型的真空精炼炉
MN 指 力单位,1吨=10MN
MW 指 功率单位,1MW=1000千瓦
t·m 指 力矩单位,吨·米
9~12Cr钢 指 含碳量在0.09%~0.12%高铬合金钢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alian Huarui Heavy Industry Steel Casting Co., LTD.
法定代表人:郭永胜
成立日期:1999年7月13日
变更设立日期:2007年3月19日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住所: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8号
发行人系经大连市国资委大国资产权[2007]58号文批准,由大重铸钢整体变
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号:21020011039966-3383]。
发行人主要为国内重大装备制造业提供大型高端铸件,形成了电站用铸件、
船用铸件、重型机械铸件三大系列产品、年产3.5万吨大型铸件的生产能力,主
导产品包括汽轮机高中压内外汽缸缸体、阀体,水电水轮机上冠、下环、叶片及
轮毂体,风电轮毂,船用挂舵臂、球尾,轧机机架等,可满足大型高端铸件不同
市场的特性需求。发行人为100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用大型汽缸国内独家生产商。
发行人致力于发电设备制造业、造船业、机械制造业等重大装备制造业铸件
产品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发行人已通过英国劳氏船级社(LR)、中国船级社
(CCS)、美国船级社(ABS)、德国船级社(GL)等九个船级社认证,以及东芝
(TOSHIBA)、日立(HITACHI)、通用电气(GE)、三菱重工(MITSUBI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