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新增了临时提案《关于投资建设海亮(摩洛哥)新材料科技工业园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
9:15至下午3: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建国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 1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888,473,0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61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729,617,8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11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58,855,1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9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8,055,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888,380,8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7,963,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5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46%。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88,380,7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2,2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963,0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4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9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46%。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88,380,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2,2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963,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5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46%。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88,380,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2,2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963,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54%;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46%。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8,473,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8,055,3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陈东、朱张泉、曹建国、冯橹铭、蒋利民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666,914,580 股,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21,558,426股。
表决结果:同意 217,776,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932%;
反对 3,781,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68%;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273,7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0545%;反对3,781,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94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8,087,9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7%;反对 385,0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3%;弃权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670,2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200%;反对 385,0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00%;弃权 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0,536,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67%;
反对 7,936,8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3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1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11%;反对 7,936,8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曹建国、冯橹铭、朱张泉、蒋利民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632,823,642 股,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55,649,364 股。
表决结果:同意 255,089,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11%;
反对 559,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89%;弃权 1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495,7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537%;反对 559,5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463%;弃权 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88,380,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2,2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963,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5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46%。
(十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88,380,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2,2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