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52,107,432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故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36,661,544股公司股票,为了保证利润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权益分派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承诺不进行回购。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因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等原因,导致可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10股的分红金额。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915,445,8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1339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4205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267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13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63 冯海良
2 08*****774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3 08*****095 Z&PENTERPRISESLLC
4 01*****052 冯橹铭
5 02*****323 季剑飞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分配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即(136,647,520.24/1,915,445,888)=0.0713397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分摊到每一股的现金分红调整为0.0713397元/股。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70000元/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证券投资部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朱琳
咨询电话:0575-87069033
传 真:0575-87069031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