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0 年5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 年 5 月 25 日上午9:30 在
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冯海良先生主
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 人,除公司副董事长Carol lee Pedersen 授权董事陈东先
生出席,独立董事刘剑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余7 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
议,公司监事钱昂军、高级管理人员朱张泉、王斌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冯海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金平添惠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每股4.5 元的价格收购金平添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昊矿业”)2400
万股的股份(占目前恒昊矿业总股本的6.90%),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800 万元。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处理本次股权收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冯海良先生处理本次股权收购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再次增持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完成本次收购后,根据具体情况,将择机通过收购恒昊矿业现有股东
所持股份或向恒昊矿业增资的形式增持恒昊矿业的股份,提高本公司持有恒昊矿业的持股比例,从而提升本公司对恒昊矿业的影响力。
表决结果: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