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4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
3、首次授予登记人数:460 人
4、首次授予数量:3,940.00 万股
5、首次授予价格:4.09 元/股
6、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
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
2、授予数量:3,940.00 万股
3、授予价格:4.09 元/股
4、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60 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权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职务 益数量 划授予权益 划公告日公
(万股) 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1 武钢 董事长兼总工程师 40 0.95% 0.01%
2 曹志刚 董事兼总裁 40 0.95% 0.01%
3 刘日新 董事兼副总裁 30 0.71% 0.01%
4 高金山 副总裁 40 0.95% 0.01%
5 王宏岩 首席财务官 30 0.71% 0.01%
6 马金儒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30 0.71% 0.01%
7 翟恩地 总工程师 30 0.71% 0.01%
8 李飞 副总裁 40 0.95% 0.01%
9 吴凯 副总裁 40 0.95% 0.01%
10 薛乃川 副总裁 25 0.59% 0.01%
11 陈秋华 副总裁 30 0.71%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3,565.00 84.42% 0.84%
(449 人)
首次授予合计(460 人) 3,940.00 93.30% 0.93253%
注: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或预留部分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本次授予总量的 20%。
7、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处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第一个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 30%
解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第二个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 30%
解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第三个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 40%
解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第一个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 50%
解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第二个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 50%
解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 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 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 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8、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较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20%;
解除限售期2、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较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2025 年
解除限售期较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之和不低于 50%;
2、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较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25
年较 2023 年营业收入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