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翟恩地先生的通知,因其对相关规则理解不够,其证券账户 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期间,翟恩地先生个人股
票账户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股数(股)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金额(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集中竞价 买入 14,100 9.96 140,436
2020 年 9 月 24 日 集中竞价 买入 25,300 9.90 250,470
2020年12月 23日 集中竞价 卖出 39,400 14.14 557,116
2020年12月 30日 集中竞价 买入 20,000 13.92 278,400
2021 年 1 月 28 日 集中竞价 买入 10,000 14.96 149,600
前述交易构成以下违规行为:
1、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8.13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2、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的规定;
3、违反了其在《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二、本次违规事项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此事后及时核查相关情况,上述违规交易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对于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如下:
1、翟恩地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卖出价格)-(买入价格)*数量=(14.14-9.96)元/股*14,100 股+(14.14-9.90)元/股*25,300股=166,210 元,按照相关规定,翟恩地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将由公司董事会收回;
2、公司已经要求翟恩地先生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翟恩地先生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
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家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0 日